稽核組織及運作
稽核室職掌
稽核室主要職掌為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職務內容包括:
- 確保內控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
- 擬訂年度稽核計劃。
- 提出稽核報告。
- 提出改善建議。
- 追蹤確認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 提示各獨立董事查閱並申報證期局備查。
稽核執行:
- 定期性及不定期性稽核:由內部稽核人員依董事會核准年度稽核作業查核計劃及「稽核作業準則」執行。
- 臨時性稽核:依董事會或其授權人之指示辦理。
- 專案性稽核:有關特殊案件之專案調查。
- 定期自行檢查:依內部控制自我評估辦法執行。
人員配置
內部稽核主管一名、內部稽核人員四名。
稽核主管任免
依據本公司『稽核作業準則』
- 本公司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未經審計委員會同意者,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並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審計委員會之決議。
- 內部稽核主管有異動者,公司應於事實發生日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異動原因及異動內容,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主管機關備查。
稽核人員之任免、考核、薪酬:依據本公司『薪工循環』考勤考核、薪資作業,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准。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 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
- 每月內部稽核單位將對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出具之內部稽核報告送交獨立董事查閱。
- 至少每季稽核主管於審計委員會向獨立董事報告稽核業務辦理情形、稽核發現及異常事項追蹤改善情況;獨立董事即席提問所關心議題詢答溝通。
- 平時內部稽核主管得視需要直接與獨立董事聯繫。
- 與會計師溝通:
會計師亦列席董事會及股東會,並就財務報告核閱或查核情形,或財務、稅務或內控相關議題與獨立董事溝通及互動;平時會計師得視需要直接與獨立董事聯繫。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溝通會議:
會計師就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查核之範圍及方式、獨立性、重要會計準則或解釋函及法規更新等情況溝通;並且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針對與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所提問題進行討論與溝通。